診斷書內容有百種寫法,如果沒特別說明用途,通常醫生就只會寫「最簡單的內容」。診斷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正式文件,一旦開立了,就不能改了,所以開立前好好跟醫生溝通你申請診斷書的用途,以免造成後續無法求償、無法申請保險的麻煩。
註:對於醫生開立診斷書的初稿單若有疑問(比如打錯字、沒寫到該寫的),都還可以跟護士講協助幫忙轉達醫生,若是已經去櫃檯繳費蓋章了,就不能改了喔~
.
像安卡就有吃這個虧,當初膝蓋開刀時只想到請假的用途,醫生就只寫宜休養多久,「沒載需專人照顧」,以至於安卡無法向被告求償看護費,若是一天看護費以2000元計算,30日就已經6萬元了,因一時疏忽就白白損失求償6萬元看護費的法律權益。
而事後醫生僅願意註明住院期間需要看護,安卡心想,住院期間本來就需要看護了不是嗎?!……………..
✅診斷書開立內容:
1、哪一天入院,哪一天出院,哪一天做何種手術。
.
2、宜休養1-3個月 (大多是寫3個月,依照職業、傷勢不同,有的會寫到休養6個月。)
.
3、1個月內需「全日專人照顧」(這樣寫才能申請保險/求償看護費)
.
4、須配戴膝支架輔助,使用拐杖。(這樣寫,保有實支實付雜費項目的才能申請保險、跟被告求償輔具費)
.
✅Q:開立甲式還是乙式診斷書?
A:一律申請乙式就好。
基本上不管甲、乙式,醫生開立的診斷書對於法院來說都是具有效力的正式文件,有的診斷書會註明「不提供訴訟用途」,基本上法院也不會理,理由同上述。法院根本不管診斷書是甚麼式,所以「一律申請乙式」就好了,因為甲、乙式診斷書費用相差數倍,安卡看過某醫院一張甲式診斷書要價3千元,乙式診斷書通常一張是100元或150元。
不過現在多數醫院、診所已無區分甲式或乙式的診斷書,通通只有一種診斷書。
✅關於「術後復健多久」這部分多數醫生通常不會寫,有需要的人請跟醫生溝通看看 (通常是有求償、訴訟才需要) 。
✅若休養期到了仍無法回到工作崗位(復工),請回診時請醫生再開立診斷書,但有的醫生不願意再開就是了,這部分要看傷勢、恢復情況及醫生。。。
✅診斷書範例如下:
這5張是安卡之前收集病友分享過的診斷書內容,因為不記得是誰分享的了,難以徵詢同意,想撤下自己診斷書的病友請私訊告訴我,謝謝。




